21岁那年,我在一家百货商场做服务生。我的任务是满面微笑地站在门口,对每一个进来的人恭敬地弯下腰,对他们说:“欢迎光临。”
而当他们离开商场,我便同样恭敬地弯下腰,对他们说:“谢谢光临。”
这两句话,我每天都要说上千次,当我精疲力竭地回到家中,往往累得倒头便睡。有一次,我在工作时留意到自己这三天里面除了“欢迎光临”、“谢谢光临”,再不曾说出别的话,我感到郁闷之极,情不自禁地低声骂了一句:“去TMD”。这句话我是为自己而说,不幸的是一个被皮裘紧裹的中年女人正站在我的面前,吃惊和愤怒地望着我。
我很快被开除了,这在预料之中。我进入了短暂的失业状态,在大街上无所事事地晃荡。我什么也不做,只是行走,有时候我会遇到几个熟悉的人,我冲他们打招呼:“哎,好。”
熟人们都很忙,含含混混地回应了一声就擦肩而过,屡屡如此。我还是冲每个认识的人打招呼:“哎,好。”
直到有一天,我发觉自己除了这句话就再没有别的什么可说。这更糟糕,我想,以前我至少还有两句话可说的。
这时父母帮我找到了一份电影院售票的工作,我坐在一个小窗口后面,从窗口接过钱,随即把票递出。我每天要在窗口后面坐满十个小时,回到家中倒头便睡。这份工作只需要利索地点钱,利索地找钱,从早到晚用不着说一个字,哪怕我与买票的人信口聊上几句,他们也只是漠然地接过票走开。
我和一个自动售票机有什么两样?
别的自动售票机安慰我,生活就是这样。他们摆出一副过来人的架式,又重复了好几遍:“生活就是这样。”
靠,我开始渴望爱情。
可是我又有什么资格得到爱情呢?我是一个售票员,22岁,男性,本地户口,既不英俊,又没有钱,谈吐不够幽默,举止也不甚潇洒。我尝试着和几个女孩儿接触过,她们对我以朋友相待,其中两三个普通女孩儿似乎对我有过一定程度的好感,但每次就当我打算鼓起勇气向她们告白之前,总会有高大英俊富有的白领男士,谈笑风生地出现在她们面前,夺走本属于我的青睐。
无奈,我明白,我不是主角。
我的存在只是为了衬托别人的光彩,为诸多的主角做我分内之事。商品是属于主角的,他们慨然走进百货商场挑挑拣拣,而我站在商场门口,说出永恒不变的台词。电影票也是属于主角的,他们慨然走进电影院享受精彩故事,而我坐在小窗口后面,利索地点清钞票。爱情是属于主角的,只有高大英俊富有的白领男士才有权利得到爱情,而我,22岁的贫穷售票员只有资格衬托在那些漂亮和不漂亮的女孩儿旁边,与她们说话解闷,消解她们在主角出现前的些许寂寞。
妈的,我想改变这一切,未知的崭新的生活在蛊惑着我。
我辞掉了售票员的工作,去社会上闯荡。可是我一时间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做些什么,于是,我变成了街头混混中的一员。我们——我和其他的那些混混成天打架,又经常因为打架被警察抓。我成了拘留所里的常客,我不怎么在乎这个,我甚至跟了一个老大——我称呼他为老大,他是这个社区混混们的头领。
老大很照顾我,因为我为他打架。我们埋伏在街区的阴暗处,偷袭其他社区的混混,打的不亦乐乎,我们为打架而打架。听说老大因为这个而赚了不少钱,我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情,老大有时候会给我一些钱,我就顺手拿着。我常常打了人,这令我很开心,更常见的事情是我被人打了,这不要紧,除了打架我无事可做。但是顶顶烦人的是警察,他们会把我抓进局子里去,我关在狭小的屋子里,感到很郁闷。
后来,连老大也被警察抓了。和我们不一样,他进去了就再没有出来过,听说是被判了,我们这些混混再次回到了混沌的局面下。一些混混去其他社区跟了别的老大,我有些不知所措,这时一个朋友找到我,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你不能再这么混下去了,你已经23岁了,该做一些有意义的正事。”
我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我觉得他说的正事可能是我一直在寻找的东西。朋友介绍我去跟一个不大不小老板做马仔,说是一切都要踏踏实实地从头做起。我的工作从此变成每天跟在老板身后,屁颠屁颠,帮他拎着沉重的皮包和各式各样的其他物事。老板总是很忙,我尾随他东奔西走,老板心情不错的时候会和我闲聊一小会儿,但很快就恢复了忙碌的神色,将我遗忘在他的身后。有时出于工作需要,我会跟着老板吃一顿好的,龙虾之类,但我总是孤零零地看老板和他的业务对象杯斛交错,只有吃剩的菜肴才会转到我的面前。
我没有所谓目的这样的东西,就算有,它也无关紧要。妈的,我本来是想改变这一切的。
可是其他人劝我:“只要能领到薪水就成——你还指望什么?最重要的是养活你的肚子,那比什么牢骚或者理想都要命的多。要不你就回去做你的售票员,整天连句话也没得说——可好?”
我想想,他们说的也对;我又想想,我还是不甘心。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情,一天老板在街上被人打劫,我说老板快跑,我掩护你,但话说到一半,他真的就把我一把推向强盗的刀尖,自己拔腿就跑。
我在医院里躺了半个多月,这段时间里想通了很多问题。老板给我付了医药费,但我出院以后死活要辞职,老板也没怎么留我。辞职的时候老板给了我一些钱,我拿这笔钱到电脑城租了一个柜台,开始贩卖盗版光碟,这种自由自在的职业也许可以算作是为自己而活着。我的生意比较顺利,也赚了一点钱,但是最恼火之处在于时常有工商局的人冲进电脑城抓盗版,三天两头就闹这么一次。
开始我被抓过三次,我只好把自己训练得和狐狸一样敏锐,这之后我又被抓过两次。
虽然每次被抓住都要没收我的全部光碟,但是就算这样,收支总还是能够持平。奇怪的是我居然在反复的抓与被抓之间感到一些莫名其妙的乐趣,我对生意的兴趣渐渐变淡,我每天都警觉地观察着周围,工商局的人一出现便迅捷无比地将光碟收拾起来,然后冲他们呲着牙洋洋地笑。
当然,有时候我还是会被抓,沮丧地冲地上吐两口唾沫。但是更多的时候我安全撤退,我被训练得比狐狸敏锐三点五倍。对我来说,抓与反抓已经成为了一个充满乐趣的游戏,我找到了所谓目的这样的东西。我存在的目的就是站在柜台后面贩卖盗版光碟,平静地等待他们来抓我,然后我战胜和讥笑他们,或者他们战胜和没收我的光碟。
如此反复,无数次反复。
我现在24岁。
我现在收了工,今天卖出了32张盗版光碟。今天工商局的人没有来,没有关系,我知道他们迟早会来的,我满怀信心地期待着呲着牙冲他们笑那快乐一刻,如果不幸被抓了,我就自认倒霉。多么好玩的游戏呀,yaya.我坐在阳台的木凳上,仰头看着天空中若隐若现的星星。开始我只发现三颗,脖子仰酸了的时候,我找到了另外十一颗。我的头渐渐有些昏昏沉沉的,我起身走进房间,打算睡觉。在丧失意识前的一刹那,我对自己说:生活多像一个RPG啊…
后半句话被黑色的睡眠吞噬了,黑色的睡眠并且张开大口,将我从头到脚的咽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