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2007-06-29(中国商业电讯)-- 易观国际对2006年中国网络游戏广告市场研究发现:2006年,中国网络游戏广告市场中,游戏运营商与广告主的合作不少以异业资源互换的形式开展,涉及的现金交易总体规模不大,网络游戏广告市场规模(现金收入,不含资源互换的价值)8,700万人民币。在主要的网游运营商中,腾讯的网络游戏广告收入为2400万,成为行业的领先者;联众、盛大、久游、九城、天联世纪等运营商的网络游戏广告为1000-2000万;而网易、金山、征途等公司的广告业务较少,有的尚未开展。一些中小型游戏运营商为增加利润点,在开展广告业务方面比大型游戏运营商更积极。
2006年,网络游戏用户规模达到4,328万,其中付费用户达到2,458万,占整体用户数的56.8%。如何开发庞大的用户规模的商业价值,成为游戏运营商的关注焦点。同时中国的网络游戏玩家结构也发生了明显变化,从单一的18-22岁年轻玩家向18-30青少年和成人玩家逐渐发展。针对这样一个特殊的年龄结构,广告商投放广告也主要相对集中在一些和他们兴趣密切相关的时尚领域,如饮料、小食品、快餐、MP3、IT、时尚服装等。
网络游戏广告的主要优势是用户特征明显、广告形式灵活、针对性较强、互动较强、受时间和空间约束限制小;而网络游戏数量有限、产品生命周期短、游戏运营商缺少广告制作和经营的经验、广告主认知度不高、缺乏统一的广告效果评估标准、网络游戏负面影响等是网络游戏广告面临的主要问题。
易观国际认为,未来几年网络游戏广告市场,网络游戏运营商的收入结构将发生变化,以往用户计时付费比重将明显下降,更加灵活和多样的网络游戏广告占网游运营商收入比例将逐渐上升。随着免费游戏和休闲类游戏的不断发展,70%以上的游戏在2007年将采取免费模式,网络游戏广告将成为游戏运营商的重要收入来源。易观国际预测,到2009年中国网络游戏市场规模将达到4.26亿元,从2006年到200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60%。